《“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零碳园区与零碳工厂建设目标及实施路径
国发〔2026〕22号《"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第七条:十五五期间,建设100个左右国家级零碳园区和500个左右零碳工厂。2026-2030年,年均落地20个零碳园区、100个零碳工厂。本文拆解两条政策路径的定义、标准、区别、申报流程与资金来源。一、零碳园区政策依据:发改环资〔2025〕910号(发改委、工信部、能源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定义:通过规划、设计

核心摘要
国发〔2026〕22号《"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第七条:十五五期间,建设100个左右国家级零碳园区和500个左右零碳工厂。2026-2030年,年均落地20个零碳园区、100个零碳工厂。本文拆解两条政策路径的定义、标准、区别、申报流程与资金来源。一、零碳园区政策依据:发改环资〔2025〕910号(发改委、工信部、能源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定义:通过规划、设计

国务院于2026年印发《“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6〕22号),明确提出“十五五”期间(2026—2030年)建设约100个国家级零碳园区和约500个零碳工厂。其中,年均建设目标为20个零碳园区、100个零碳工厂。该方案第七条将零碳园区与零碳工厂列为碳达峰重点工程,同步配套专项债、低碳转型基金等多元化资金支持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分别出台配套政策文件,明确两类主体的定义、评价标准、申报条件、主管部门及资金渠道。政策实施以县域经济为重要落点,强调“园区为平台、工厂为节点”的协同推进逻辑。
一、零碳园区:以省级及以上开发区为申报主体的系统性低碳载体
政策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零碳园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5〕910号)。
定义:通过规划、设计、技术与管理手段,使园区内生产生活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降至“近零”水平,并具备向“净零”持续演进条件的产业园区。
申报主体: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包括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省级工业园区;县级产业园区未获批省级开发区资质的,不具备申报资格。
申报条件:
- 园区或“园中园”须具备明确四至边界;
- 已建立能耗与碳排放统计、核算、计量及监测基础;
- 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或环境事故(一票否决);
- 申报主体须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管委会。
核心指标:单位能耗碳排放≤0.2吨CO₂/吨标煤(全国均值约2.1);
刚性红线: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0.5吨/万元(行业标准T/DZJN 458-2025),首批实际筛选线约为0.2吨/万元。
评价体系:依据团体标准《零碳园区评价规范》(T/DZJN 458-2025),设置8项一级指标、28项二级指标,划分为A至AAAAA共5个等级。其中:
表1 零碳园区评价指标体系(T/DZJN 458-2025)
| 指标类型 | 指标名称 | 说明 |
|---|---|---|
| 核心指标 | 单位能耗碳排放 | 排序淘汰硬指标,目标≤0.2吨CO₂/吨标煤 |
| 刚性红线 | 单位工业增加值CO₂排放 | 一般行业≤0.5吨/万元,首批实际筛选线约0.2 |
| 一级指标(1) | 综合指标(权重20%) | 园区规划、管理制度等4项二级指标 |
| 一级指标(2) | 能源供给清洁零碳化(20%) | 清洁能源占比、可再生能源利用率 |
| 一级指标(3) | 工业生产清洁化(10%) | 产品单位能耗、清洁生产水平 |
| 一级指标(4) | 资源利用循环高效化(10%) | 固废利用率、水资源重复利用率 |
| 一级指标(5) | 绿色建筑规模化(10%) | 新建绿色建筑占比、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
| 一级指标(6) | 交通运输绿色化(10%) | 新能源运输工具占比、绿色交通设施 |
| 一级指标(7) | 运营管理数智化(20%) | 能碳管理平台、数字化监测系统 |
| 一级指标(8) | 扩展要求 | 创新示范、碳汇建设等加分项 |
二、零碳工厂:以单体工业企业为实施单元的精细化减排单元
政策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零碳工厂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26〕13号,2026年1月19日发布)。
评价标准:依据中国节能协会团体标准《零碳工厂评价规范》(T/CECA-G 0171-2022)。
覆盖范围:2027年起分阶段实施,首批覆盖汽车、锂离子电池、光伏、电子电器、轻工、机械、算力设施等7大行业。
核算范围:
- Ⅰ型:覆盖范围1(化石燃料燃烧等直接排放)与范围2(外购电力、热力等间接排放);
- Ⅱ型:在Ⅰ型基础上扩展至范围3(价值链上下游间接排放),适用门槛更高。
关键约束:自减排措施须覆盖企业90%以上碳排放量,碳抵消仅作为补充手段。
评价维度与权重:
表2 零碳工厂评价维度与分值权重(T/CECA-G 0171-2022)
| 评价维度 | 分值权重 | 核心内容 |
|---|---|---|
| 基础设施 | 15分 | 厂房节能设计、绿色建材、环保设施 |
| 能源与碳管理系统 | 20分 | 能耗在线监测、碳核算体系、数字化管理 |
| 能源与资源使用 | 25分 | 可再生能源占比、能效水平、资源循环利用率 |
| 产品碳足迹 | 15分 | 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核算与管理 |
| 温室气体减排实施 | 15分 | 减排技术路径、减排量核算、过程管控 |
| 碳抵消与清除 | 10分 | CCER购买、绿电证书、永久碳清除措施 |
等级标准:
表3:零碳工厂等级标准
| 等级 | 总分要求 | 碳抵消要求 | 关键约束 |
|---|---|---|---|
| 三星 | 70–80分 | 碳抵消≥50% | 基础达标 |
| 四星 | 80–90分 | 碳抵消≥80% | 须提交持续改善计划 |
| 五星 | 90–100分 | 须使用可再生能源电力 | 自减排覆盖≥90% |
| 六星 | 100分 | 禁止碳信用购买 | 须通过永久碳清除实现净零 |
申报主体:单个工业企业;
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三、零碳园区与零碳工厂的核心区别
二者在政策依据、主管部门、评价标准、申报主体、空间尺度、资金渠道等方面存在系统性差异,但互不排斥,可协同实施。
表4:零碳园区与零碳工厂对比
| 对比维度 | 零碳园区 | 零碳工厂 |
|---|---|---|
| 主管部门 |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
| 政策依据 | 发改环资〔2025〕910号 | 工信部联节〔2026〕13号 |
| 评价标准 | T/DZJN 458-2025 | T/CECA-G 0171-2022 |
| 申报主体 | 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管委会 | 单个企业 |
| 核心指标 | 单位能耗碳排放≤0.2吨CO₂/吨标煤 | 自减排覆盖≥90%碳排放 |
| 空间尺度 | 整个园区或片区 | 单体工厂 |
| 资金主渠道 | 专项债+政策性贷款+低碳转型基金 | 技改贴息+财政补贴+绿色信贷 |
| 行业覆盖 | 不限行业(以园区整体计算) | 2027年先覆盖7大行业 |
| 评价周期 | 滚动申报+定期复核 | 12–18个月全流程+年度复核 |
| 县域适用性 | 须有省级及以上开发区 | 县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 |
同一县域可并行推进零碳园区与零碳工厂建设,形成“园区基建靠专项债、企业技改靠贴息补贴”的双轨资金结构。
四、资金支持渠道
零碳园区主要资金渠道:
- 国家低碳转型基金——依据国发〔2026〕22号文件设立,统筹支持碳达峰碳中和重大项目;
- 中央预算内节能低碳专项资金——发改环资〔2025〕910号明确“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符合条件项目”;
-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适用于园区内清洁能源系统、智慧能碳管理平台、绿色交通设施等基础设施项目;
- 政策性银行中长期信贷——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绿色低碳贷款,期限15–20年;
- 绿色债券/碳中和债——市场化直接融资工具;
- CCER及绿电交易收益——园区集中式光伏、风电等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可参与全国碳市场或绿电交易。
零碳工厂主要资金渠道:
- 工业技术改造贴息——工业和信息化系统传统支持方式;
- 财政补贴——截至2026年,全国29个省、152个地市已出台专项补贴政策;
- 税收减免——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
- 绿色信贷——金融机构将零碳工厂认证结果与产能审批、节能审查挂钩,给予融资优先权;
- CCER及碳市场收益——通过碳排放权交易或绿电采购获取收益。
五、实施要点与政策衔接
零碳园区第一批建设名单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公布(发改办环资〔2025〕1082号),后续批次实行滚动申报机制,申报主体须提前对接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获取申报窗口信息。
零碳工厂建设按行业分步推进,2027年首批覆盖7大行业;未列入首批范围的企业可依据T/CECA-G 0171-2022标准开展自评与改造,为后续批次申报奠定基础。
“园中园”模式被列为降低实施难度的推荐路径,即在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内划定绿电资源丰富、产业基础良好的片区先行试点。
评价等级与资金支持力度呈正相关,三星至六星之间在补贴标准、融资成本、政策优先级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申报方案须明确目标等级并匹配相应投入预算。
数据基础为前置条件:园区须完成能耗计量监测体系建设,工厂须建立规范的碳排放核算体系,相关数据采集系统建设应优先启动。
绿色转型不是简单的成本投入,而是面向未来竞争力的一次系统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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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碳电有赢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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