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索新能
零碳园区/工厂

工信厅334号文刚发!国家级零碳工厂申报正式启动,七大行业首批入场

七大行业优先进场·8月15日截止·三大核心指标全解析2026年7月26日 | 双碳政策深度解读7月22日,一份重磅文件悄然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6〕334号),正式拉开国家级零碳工厂申报的大幕。这份文件的核心信号是什么?国家级赛道正式开跑,首批七大行业优先进场,8月15日省级推荐截止,建设

火羽白2026/7/27 11:57:09
工信厅334号文刚发!国家级零碳工厂申报正式启动,七大行业首批入场

核心摘要

七大行业优先进场·8月15日截止·三大核心指标全解析2026年7月26日 | 双碳政策深度解读7月22日,一份重磅文件悄然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6〕334号),正式拉开国家级零碳工厂申报的大幕。这份文件的核心信号是什么?国家级赛道正式开跑,首批七大行业优先进场,8月15日省级推荐截止,建设

七大行业优先进场·8月15日截止·三大核心指标全解析

工信部启动国家级零碳工厂申报工作,首批覆盖七大重点行业

2026年7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6〕334号),正式启动国家级零碳工厂申报与建设工作。该通知明确,首批遴选覆盖汽车制造、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轻工、通用机械、算力设施等七个行业,省级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5日,建设期不晚于2030年。

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组织,实行全国统一遴选、择优认定、分批验收机制,非地方试点或团体标准,旨在推动制造业和新型基础设施绿色低碳转型,支撑国家“双碳”战略实施。

一、首批纳入七大行业及其遴选依据

根据工信厅节函〔2026〕334号文及配套文件,首批重点培育零碳工厂的行业为:汽车制造、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轻工、通用机械、算力设施。

上述行业入选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考量:

一是用能结构以电力为主,脱碳路径相对明确。汽车制造、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及算力设施等行业终端能源消费中电力占比较高,可通过绿电替代、能效提升、工艺优化等手段实现深度减排。相较而言,钢铁、水泥、化工等高载能行业存在大量过程排放,技术路径尚待突破,暂列为后续拓展范围。

二是面临突出的国际绿色贸易壁垒压力。汽车、锂电池、光伏为我国出口主力产品,直接受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新电池法》等政策影响。零碳工厂认证有助于企业满足出口产品碳足迹合规要求,降低碳关税成本,提升国际市场准入能力。

三是产业链带动效应显著。上述行业龙头企业供应链长、辐射面广,具备较强链主带动能力。通过零碳工厂建设,可推动上下游协同降碳,形成规模化绿色转型示范效应。

文件明确,2030年前将逐步拓展至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纺织等高载能行业。相关企业需提前开展能效诊断、绿电消纳、碳核算等基础能力建设。

二、申报主体与准入条件

申报主体分为制造型企业与算力设施两类,须分别满足对应条件,且均需符合基本资格要求。

(一)制造型企业申报条件(须同时满足五项)

条件

具体要求

法人资格

独立法人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企业类型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

能耗门槛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

绿色工厂

已入选国家绿色工厂名单(硬性前置条件)

能效水平

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强制性国标1级(先进值)或行业标杆水平

文件强调,“已入选国家绿色工厂名单”为申报零碳工厂的必要前提,体现“绿色工厂→零碳工厂”的递进式建设路径。截至2025年底,全国累计建成国家绿色工厂超5000家,但同步满足单位能耗先进值要求的企业数量有限。

(二)算力设施申报条件(须同时满足四项)

条件

具体要求

法人资格

所有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清晰

规模门槛

≥3000个标准机架(智算中心不适用此要求

能效要求

PUE≤1.3,达到GB 40879-2021的2级及以上

绿色算力

已入选国家绿色算力设施名单

文件特别明确,智算中心不受3000标准机架规模限制,体现对人工智能基础设施低碳发展的政策倾斜。截至2026年,全国已建成国家绿色算力设施306家,为零碳算力设施建设提供基础支撑。

三、核心评价指标体系

334号文设立三大核心指标,并采用“基本要求—目标要求”双梯度设计,分别对应申报准入与2030年前验收标准。

核心指标

基本要求

(申报时)

目标要求

(2030年前验收)

落差

单位能耗碳排放

≤1.8吨CO₂/吨标煤

≤0.2吨CO₂/吨标煤

降9倍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

≥30%

≥95%

翻3倍

非化石能源电力物理认定量占比

≥10%(算力不设)

≥35%

增3.5倍

其中,“非化石能源电力物理认定量占比”指通过绿电直供、分布式光伏、绿电交易等可溯源、可核查方式实际消纳的非化石能源电力比例,不包含绿证认购等间接方式,强调能源结构的真实转型。

四、建设路径与行业差异化重点

文件提出零碳工厂建设六大实施路径:科学算碳、精准减碳、深度降碳、协同降碳、智能控碳、碳抵消与信息披露。

其中,“科学算碳”要求建立覆盖范围1(直接排放)与范围2(间接排放)的碳排放核算体系,数据须满足“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原则,并由具备CNAS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核查报告;“智能控碳”要求建设工厂级能碳管理平台,实现碳排放实时监测与智能调控;“协同降碳”要求开展重点产品碳足迹分析,建立低碳供应商准入制度。

各行业建设重点如下:

  • 锂电池行业:聚焦工厂运行、产品碳足迹、供应链碳排放三类核算,重点优化涂布烘干、干燥除湿、化成分容、老化测试等高耗能环节。国轩高科乌海零碳负极工厂配套1GW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实现全厂100%绿电供应。

  • 光伏行业:推动多晶硅还原、拉棒、切片等高耗能工序绿电替代,实现“清洁能源装备的低碳生产”。

  • 电子电器行业:提升SMT贴片、焊接、测试等环节能效,响应欧盟ESPR“数字产品护照”碳足迹披露要求。

  • 算力设施:提升可再生电力使用规模与溯源能力,优先布局绿电直供与配套储能;PUE≤1.3为硬性门槛,液冷技术应用由可选转为必备。

  • 轻工行业:涵盖食品、纺织、造纸等细分领域,以生物质能替代、分布式光伏、余热利用为主要路径。

五、政策支持与实施安排

零碳工厂建设配套多项支持政策:

(一)财政支持

中央预算内节能降碳专项资金规模达130亿元,对零碳工厂建设项目按不超过30%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1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亦支持节能设备更新,可叠加享受。

(二)地方补贴

省市

零碳/绿色工厂补贴

江苏

零碳工厂200万元,近零碳150万元

海南

最高200万元

广东

省级绿色工厂最高100万元

山东

省级绿色工厂最高80万元,部分市县100万元

浙江嘉兴

绿色工厂/园区150万元

福建三明

节能改造每吨标煤500元,单企年度最高800万元

(三)绿色金融与税收优惠

零碳工厂项目已纳入绿色金融重点支持名录。央行碳减排支持工具延续至2027年末;绿色信贷利率可下浮10%–20%;支持发行绿色债券与转型债券;部分省份推出“绿电消费贷”“碳减排挂钩贷”等创新产品。同时,企业可依法享受环保节能项目“三免三减半”、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环保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应纳税额等56项税费优惠政策。

六、申报与建设流程

零碳工厂建设实行“六步流程”,关键节点如下:

阶段

时间

关键动作

自愿申报

即日起

登录green.miit.gov.cn提交申报材料

省级推荐

2026年8月15日前

省级工信部门审核、择优推荐

专家评审

2026年第三季度至第四季度

工信部组织专家评审,公布建设名单

建设期

入选起至2030年

逐年完成降碳目标,定期报送进展

评估验收

2030年前

"成熟一批、验收一批"

持续披露

长期

按年度披露核心指标达成情况

2026年8月15日为省级推荐截止日,是首个关键时间节点。企业需提前完成碳排放核算报告编制、第三方核查、建设方案制定等基础工作。

七、结语

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是落实“双碳”战略的重要抓手,其本质是为期四年的系统性绿色转型过程。入选建设名单仅为起点,后续须按年度推进降碳目标、接受动态核查、完成最终验收。

首批入选企业可获得时间窗口、政策资源、标准参与、国际合规与品牌建设等多方面支持。在绿色低碳发展纵深推进背景下,零碳工厂建设已从企业自主选择转向行业合规要求与发展刚需。

绿色转型不是简单的成本投入,而是面向未来竞争力的一次系统升级。

发布时间:

最后更新:

文章来源:能源管理审计碳资产管理赋能社

AI声明:允许用于非商业性AI训练与RAG,引用须注明出处并附原文链接。

More Insights

相关推荐

国发〔2026〕22号正式落地!500家国家级零碳工厂申报细则、三大核心指标、最全避坑指南

重磅政策落地|全国限额500家!国家级零碳工厂申报正式开启—— 国发〔2026〕22号文件深度解读 · 申报实操全指南 ——2026年7月,国务院国发〔2026〕22号文件正式印发实施,作为“十五五”碳达峰核心纲领性文件,明确了国家级零碳工厂、零碳园区的硬性建设指标,全国仅500个零碳工厂建设名额,总量严控、择优遴选、动态淘汰。相较于以往的绿色工厂、节能工厂

查看详情

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三道核心指标

7月,工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6〕334号,以下简称《通知》)。首批申报材料须在2026年8月15日前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上报。这是今年初五部门《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26〕1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出台后,第一份可操作的组织实施文件。《通知》把"零碳工厂"从概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