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光伏企业“讨债”
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蓝丰生化控股子公司)因货款纠纷,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北京银燕涵海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追索欠款。双方于2025年4月签订光伏组件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后于2026年5月6日达成还款协议;旭合科技已依约完成全部组件发货义务,但北京银燕未按期支付货款,截至仲裁申请时,尚欠本金2262.25万元。旭合科技据此请求裁决对方返还等值光伏组件

核心摘要
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蓝丰生化控股子公司)因货款纠纷,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北京银燕涵海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追索欠款。双方于2025年4月签订光伏组件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后于2026年5月6日达成还款协议;旭合科技已依约完成全部组件发货义务,但北京银燕未按期支付货款,截至仲裁申请时,尚欠本金2262.25万元。旭合科技据此请求裁决对方返还等值光伏组件
近日,蓝丰生化发布公告,其控股子公司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旭合科技)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向北京银燕涵海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银燕)追索货款,请求裁决对方返还市场价值2262.25万元的光伏组件,并由北京银燕承担本次仲裁费、保全费等全部相关费用。

公告披露,2025年4月,旭合科技与北京银燕签订《光伏组件设备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后续双方又在2026年5月6日签署还款协议。合同履约过程中,旭合科技已按约定完成全部发货义务,但北京银燕未能按期履约,尚欠逾期应付本金2262.25万元。因回款受阻,旭合科技发起本次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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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索比光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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