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对中国光伏企业征收反倾销税,税率38.23%-57.11%
土耳其贸易部于2026年9月23日发布第2026/29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太阳能电池板接线盒作出反倾销终裁,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其中,浙江双宇、东方日升(宁波)、苏州快可、江苏快可及正泰新能旗下浙江正泰新辉光伏公司等五家应诉企业适用税率为38.23%,其他中国生产商和出口商统一适用57.11%的较高税率。涉案产品在土耳其海关税则号为

核心摘要
土耳其贸易部于2026年9月23日发布第2026/29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太阳能电池板接线盒作出反倾销终裁,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其中,浙江双宇、东方日升(宁波)、苏州快可、江苏快可及正泰新能旗下浙江正泰新辉光伏公司等五家应诉企业适用税率为38.23%,其他中国生产商和出口商统一适用57.11%的较高税率。涉案产品在土耳其海关税则号为
2026年9月23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6/29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太阳能电池板接线盒[土耳其语:güneş (solar) panelleri için bağlantı kutuları (junction box)]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以到岸价(CIF)征收反倾销税,其中:
- 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Zhejiang Twinsel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 东方日升(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Risen (Ningbo) New Material Co., Ltd.]
-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QC Solar (Suzhou) Corporation]
- 江苏快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QC Solar (JiangSu) Corporation]及Zhejiang Chint Xinhui PV Co., Ltd
税率均为38.23%,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税率为57.11%。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8544.42.90.00.11、8544.60.10.00.11、8544.60.90.00.00。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2025年5月25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太阳能电池板接线盒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全年,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0日。
绿色转型不是简单的成本投入,而是面向未来竞争力的一次系统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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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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