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怀远县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清理的通知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

核心摘要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
怀远县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怀远县供电公司、相关项目单位:
为落实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蚌埠市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全县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对当前存在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异常项目进行清理。
一、清理类别
1、超容发电项目。指发电负荷功率超过备案容量的发电项目。怀远县目前共15户,具体明细见附件1。
2、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现场光伏发电设施已拆除的发电项目。怀远县目前共70户,具体明细见附件2。
二、清理流程
1、每月初,县供电公司组织开展现场核查,梳理形成清理项目清单,报送至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对超容发电项目,经核实现场发电设备容量超备案容量且拒接整改的,由县供电公司办理销户手续。对长期停运项目,经核实确无恢复发电条件的,由县供电公司办理销户手续。清理实施前,县供电公司需提前告知相关项目单位,并通过供电公司官网、本地主流媒体等渠道公示,县区发改部门同步公示。清理完成后,各县区发展改革委对已公示的备案信息进行撤销处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6年9月8日
附件1:长期超容项目明细.xlsx
附件2:长期不发电项目明细.xlsx
长期超容项目明细

长期不发电项目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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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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