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现货申报与出清下限调为-0.12元、-0.14元
山东省发改委近日发布征求意见公告,拟调整省内电力现货市场的价格参数。根据公告,现货市场电能量的申报价格下限将从现行的-0.08元/千瓦时(含税)下调至-0.12元/千瓦时;出清价格下限则由-0.10元/千瓦时下调至-0.14元/千瓦时。价格上限维持不变,申报与出清上限仍分别为1.30元/千瓦时和1.50元/千瓦时。此次调整旨在优化市场机制,增强价格信号对供需

核心摘要
山东省发改委近日发布征求意见公告,拟调整省内电力现货市场的价格参数。根据公告,现货市场电能量的申报价格下限将从现行的-0.08元/千瓦时(含税)下调至-0.12元/千瓦时;出清价格下限则由-0.10元/千瓦时下调至-0.14元/千瓦时。价格上限维持不变,申报与出清上限仍分别为1.30元/千瓦时和1.50元/千瓦时。此次调整旨在优化市场机制,增强价格信号对供需
近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电力现货市场部分价格参数意见的公告》。
公告指出,拟对山东电力现货市场价格参数进行调整,其中:现货市场电能量申报、出清价格下限,由目前的-0.08元(含税,下同)、-0.1元,分别调整为-0.12元、-0.14元。申报、出清价格上限不做调整,继续按照1.3元、1.5元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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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山东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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