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铂股份:拟变更关联交易合同主体,涉及五处太阳能电站项目
鑫铂股份拟将五处太阳能电站屋顶租赁协议的合同主体由关联方安徽灿晟光电变更为其全资子公司安徽德灿光电,原合同约定的电价(国家电网同期同段电价的83%)、租赁期限(3年)等核心条款保持不变。该变更涉及鑫铂光伏、鑫铂铝材、鑫铂新能源及鑫铂环保四家子公司位于天长市滁州高新区的厂房屋顶,相关协议分别签署于2023年和2025年。因公司董事长唐开健为灿晟光电控股股东,本

核心摘要
鑫铂股份拟将五处太阳能电站屋顶租赁协议的合同主体由关联方安徽灿晟光电变更为其全资子公司安徽德灿光电,原合同约定的电价(国家电网同期同段电价的83%)、租赁期限(3年)等核心条款保持不变。该变更涉及鑫铂光伏、鑫铂铝材、鑫铂新能源及鑫铂环保四家子公司位于天长市滁州高新区的厂房屋顶,相关协议分别签署于2023年和2025年。因公司董事长唐开健为灿晟光电控股股东,本
鑫铂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将关联方安徽灿晟光电有限公司在五处太阳能电站屋顶租赁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安徽德灿光电有限公司,原合同电价等核心条款保持不变。
德灿光电为灿晟光电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长唐开健同时为灿晟光电控股股东,因此本次变更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关联董事唐开健回避表决,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显示,涉及的屋顶租赁协议系2023年及2025年分别签订,由公司子公司鑫铂光伏、鑫铂铝材、鑫铂新能源、鑫铂环保将各自位于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厂房屋顶租赁给灿晟光电用于安装太阳能电站,租赁期限分别为3年,各子公司均按国家电网同期同时段实际电价的83%支付电费作为屋顶使用租金。本次变更后,德灿光电将替代灿晟光电成为原合同当事人,享有并承担原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与义务,除合同主体外,交易电价、租赁期限等其余内容均不作变更。
公司表示,本次合同主体变更是为确保屋顶租赁业务持续稳定运行,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用电需求,仅涉及合同主体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灿晟光电及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10.79亿元,均在已审议通过的额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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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同壁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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