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索新能
零碳园区/工厂

某林光互补项目毁林30公顷被追责,赔偿26.3万元并原地复绿

本文介绍了重庆市彭水县一起林光互补光伏项目违法毁林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在石柳乡荞竹村建设光伏项目时,未依规实施林光互补模式,擅自割灌毁林30.17公顷,损毁散生林木70株,造成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损失26.28万元;案发地属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禁止开发区,生态敏感度高。彭水县林业局联合县检察院、县生态环境局启动损害赔偿程序,通过磋商达成协议

肖舟2026/8/18 09:01:27
某林光互补项目毁林30公顷被追责,赔偿26.3万元并原地复绿

核心摘要

本文介绍了重庆市彭水县一起林光互补光伏项目违法毁林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在石柳乡荞竹村建设光伏项目时,未依规实施林光互补模式,擅自割灌毁林30.17公顷,损毁散生林木70株,造成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损失26.28万元;案发地属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禁止开发区,生态敏感度高。彭水县林业局联合县检察院、县生态环境局启动损害赔偿程序,通过磋商达成协议

近期,重庆市第五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正式发布。其中,彭水县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违法毁坏林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被列为典型案例。

2025年3月,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在彭水县石柳乡荞竹村建设光伏项目。然而,施工过程中,该公司未严格按照林光互补模式规定,违法实施割灌作业,造成大面积林地损毁。

值得关注的是,案发地点位于国家和市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生态敏感度极高。彭水县林业局立即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经专业机构鉴定,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违法割灌30.17公顷,其中:采伐散生林木70株,林木蓄积6.717立方米,材积4.349立方米,造成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26.28万元。

图片

为压实企业生态主体责任,补齐生态损失短板,2026年5月9日,彭水县林业局邀请县检察院、县生态环境局与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召开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议,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26.28万元。

磋商协议的墨迹未干,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就积极履行赔偿责任——5月9日当天,26.28万元生态损害赔偿金缴入县财政局专用账户。

钱交了,林子还得种回来。按照《植被恢复实施方案》,该公司对施工过程中违法割灌的30.17公顷林地进行原地复绿。彭水县林业局组织验收,恢复面积、栽植株数、栽植密度、苗木质量等全部达标,损毁林地重新恢复了生态功能。

该案例破除部门壁垒,构建了联动共治体系。县林业局联合县检察院、县生态环境局,着力构建“线索共享、调查联动、磋商协同”的全流程协作机制,切实打破部门壁垒,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从协议磋商到生态环境修复和赔偿金赔付,由县林业局牵头组织,县检察院、县生态环境局共同参与,实现“行政处罚+损害赔偿+生态修复”立体追责的无缝衔接。

二是坚持双轨追责,织密生态责任网络。在依法作出林业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补种相应倍数树木的基础上,同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实现行政处罚与生态损害赔偿双轨并行、互不替代、互为补充,构成严密完整的责任追究体系。

三是立足科学修复,确保生态治理实效。本案制定了《植被恢复实施方案》,重庆市林业规划设计院对该地块植被修复效果进行了验收,核实恢复面积、栽植株数、栽植密度、苗木质量、按实施方案施工等情况,确保将被损毁的林地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

绿色转型不是简单的成本投入,而是面向未来竞争力的一次系统升级。

发布时间:

最后更新:

文章来源:美丽重庆

AI声明:允许用于非商业性AI训练与RAG,引用须注明出处并附原文链接。

More Insights

相关推荐

主动弃标!又一光伏项目开发权被收回

云南昭通市能源局近日发布公告,依法收回鲁甸县江底镇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权。该项目装机容量为10万千瓦,于2025年1月17日完成招标,原中标单位为中国电力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告明确指出,收回原因为中标企业主动放弃该项目的投资开发工作。依据相关法规及招标文件约定,昭通市能源局据此终止其中标资格并收回开发权。此举属于对新能源项目开发履约情况的常规监管

查看详情

汇广航一汽物流四期车棚光伏项目备案通过 总投资1600万元

佛山市汇广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一汽物流四期车棚分布式光伏项目,于9月10日通过广东省投资项目备案复核,备案已于当日办结。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前进东路2号,依托一汽物流(佛山)有限公司自有空地建设约4.5万平方米车棚,并在其上部署光伏发电系统。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总装机容量为4.45MW(交流侧),直流侧容量为5403.45kWp,设计年发

查看详情

云南215MW光伏项目指标被收回!

昭通市能源局于2026年9月8日发布公告,依法收回永善县马楠兴隆、莲峰营盘两个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权。两项目分别装机18万千瓦和3.5万千瓦,合计21.5万千瓦(即215MW),均于2024年2月4日完成招标,中标单位为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与中铁十二局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收回原因为中标企业未能按期推进项目建设,导致严重滞后,未实现如期建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