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定准入门槛、规范市场交易!辽宁虚拟电厂专项管理政策正式征求意见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7月15日发布《辽宁省虚拟电厂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首次系统构建虚拟电厂全生命周期管理框架,明确其定义,并设定聚合容量、调节能力等量化准入门槛;规范建设流程、市场交易机制、运行监管要求及评价退出规则;厘清各方主体权责,健全收益分配与风险分担机制。政策立足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旨在统筹调动分布

核心摘要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7月15日发布《辽宁省虚拟电厂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首次系统构建虚拟电厂全生命周期管理框架,明确其定义,并设定聚合容量、调节能力等量化准入门槛;规范建设流程、市场交易机制、运行监管要求及评价退出规则;厘清各方主体权责,健全收益分配与风险分担机制。政策立足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旨在统筹调动分布
2026年7月15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发布《辽宁省虚拟电厂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文件立足辽宁省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求,首次系统性明确省内虚拟电厂的定义、准入标准、建设流程、市场交易、运行监管、评价退出等全链条管理规则,划定虚拟电厂聚合容量、调节能力等量化准入门槛,规范各方主体权责、收益分配及风险分担机制。
本办法旨在激活分布式电源、储能、可调节负荷等侧资源,提升电网保供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完善省内电力市场化体系,拟于2026年10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3年。公示征求意见期为2026年7月15日至7月17日。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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