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老牌光伏企业拟被吊销营业执照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分局于2026年7月3日发布听证告知公告,拟对内蒙古宏宇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等59户企业吊销营业执照。其中,内蒙古宏宇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注册资本6000万元,登记状态虽显示为“存续”,但因连续两年以上未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仍未改正,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涉嫌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核心摘要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分局于2026年7月3日发布听证告知公告,拟对内蒙古宏宇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等59户企业吊销营业执照。其中,内蒙古宏宇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注册资本6000万元,登记状态虽显示为“存续”,但因连续两年以上未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仍未改正,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涉嫌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2026年7月3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分局发布2026年拟吊销营业执照听证告知公告,涉及内蒙古宏宇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等共计59户企业。
根据企查查显示,内蒙古宏宇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1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5010039997894XQ,法定代表人为张文明,登记状态为存续。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

政策原文如下: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分局2026年拟吊销营业执照听证告知公告
内蒙古宏宇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等59户企业(详见附件2):
本公告所列企业涉嫌连续2年或2年以上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拟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对上述企业拟作出行政处罚,本公告所列企业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以公告方式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本局联系电话:0471-7392488
附件:


附件2.拟吊销企业名单.xlsx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分局
2026年7月3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607/08/50025524.html
绿色转型不是简单的成本投入,而是面向未来竞争力的一次系统升级。
发布时间:
最后更新:
文章来源:索比光伏网整理
AI声明:允许用于非商业性AI训练与RAG,引用须注明出处并附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