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绿电园区增量配电网配电区域划分的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于2026年6月26日公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绿电园区增量配电网的配电区域划分方案。该配电区域位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新区,涵盖云谷片区全部区域及乳业片区部分区域,地理边界明确:北至云谷1路,南至盛乐北街,东至呼北高速,西至云谷纵1西路和云谷纵86路,总面积约73.15平方公里。划分严格依据园区总体规划,确保地块完整、边界清晰,避免与现有电网交叉供

核心摘要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于2026年6月26日公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绿电园区增量配电网的配电区域划分方案。该配电区域位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新区,涵盖云谷片区全部区域及乳业片区部分区域,地理边界明确:北至云谷1路,南至盛乐北街,东至呼北高速,西至云谷纵1西路和云谷纵86路,总面积约73.15平方公里。划分严格依据园区总体规划,确保地块完整、边界清晰,避免与现有电网交叉供
6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绿电园区增量配电网配电区域划分的公示。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绿电园区增量配电网配电区域位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新区,区域范围覆盖和林新区云谷片区整体区域及乳业片区部分区域,北至云谷1路,南至盛乐北街,东至呼北高速,西至云谷纵1西路及云谷纵86路北至云谷1路,南至盛乐北街,东至呼北高速,西至云谷纵1西路及云谷纵86路,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绿电园区增量配电网配电区供电面积约73.15平方公里。
该配电区域边界清晰、地块完整,严格按照园区总体规划划分,不存在电网交叉供电及重复建设问题,符合增量配电业务规划建设相关要求。
以下为原文: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绿电园区增量配电网配电区域划分的公示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有关要求,呼和浩特市发展改革委编制了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绿电园区增量配电网增量配电网配电区域划分方案,现对配电区域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27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反馈至电子邮箱(nmgnyjdlc@126.com)。
附件: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绿电园区增量配电网区域划分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6年6月26日
以下为附件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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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内蒙古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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