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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能入列!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遴选启动

3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组织开展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创建遴选工作。

张欣雨2026/3/16 10:36:25
氢能入列!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遴选启动

核心摘要

3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组织开展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创建遴选工作。

3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组织开展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创建遴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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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领域包括: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制造、清洁低碳氢、生物制造、智能机器人、低空装备、商业航天、安全应急装备、软件。示范基地包括园区类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园区)和企业类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企业)。

①申报创建示范园区的,应是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以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为主导产业,在产业集群发展、产业协同创新、产业生态优化、产业治理提升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产业园区。

②申报创建示范企业的,应是在我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为主营业务,在产品开发、技术创新、业态创新、管理效能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企业。

公告全文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遴选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规函〔2026〕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壮大新兴产业的决策部署,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工信部规〔2025〕250号),现组织开展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创建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示范基地包括园区类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园区)和企业类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企业)。

申报创建示范园区的,应是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以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为主导产业,在产业集群发展、产业协同创新、产业生态优化、产业治理提升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产业园区。

申报创建示范企业的,应是在我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为主营业务,在产品开发、技术创新、业态创新、管理效能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企业。

二、创建领域

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制造、清洁低碳氢、生物制造、智能机器人、低空装备、商业航天、安全应急装备、软件。

三、申报推荐

(一)组织申报。各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地工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申报对象自愿申报,经各地工信主管部门确认满足创建基本条件后,填写创建申请书(见附件2、3),按评价要点(见附件4、5)编制创建工作方案。申报对象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确保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二)审核推荐。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对本地区创建申请书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把关,择优推荐。2026年4月10日前,将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创建申请书(1份)正式行文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上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光盘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邮编100804(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四、有关要求

(一)每个申报对象原则上限申报1个创建领域。申报示范园区的,须是列入最新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园区整体或园区内特色产业园区(即“园中园”)。以“园中园”申报的,必须明确四至范围,管理机构由所在园区管理机构或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申报示范企业的,应为独立法人,集团公司与其子公司不得重复申报。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支持经济大省挑大梁的决策部署,经济大省可推荐园区2个、企业20家;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推荐园区1个、企业10家。

(三)申报对象相关指标应当满足《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考评指标中提出的创建基本条件。人工智能、软件领域园区不对“智能工厂占比”进行考查。

(四)申报对象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Ⅱ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及其他社会影响严重的不良事件。

五、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  010-68205742

附件:

1.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对象推荐汇总表

2.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申请书(示范园区)

3.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申请书(示范企业)

4.创建工作方案评价要点(示范园区)

5.创建工作方案评价要点(示范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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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转型不是简单的成本投入,而是面向未来竞争力的一次系统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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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氢能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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