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索新能
零碳园区/工厂

中来股份:林建伟放弃16.36%股权对应的表决权

林建伟先生自表决权委托到期之日起放弃所持公司178,236,987股股份的表决权,弃权期限为36个月。公告显示,根据2022年11月10日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林建伟先生在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的36个月内将其持有的中来股份10%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浙能电力行使。

Nick2026/2/6 20:49:40
中来股份:林建伟放弃16.36%股权对应的表决权

核心摘要

林建伟先生自表决权委托到期之日起放弃所持公司178,236,987股股份的表决权,弃权期限为36个月。公告显示,根据2022年11月10日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林建伟先生在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的36个月内将其持有的中来股份10%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浙能电力行使。

26日,中来股份(SZ:300393)发布公告,林建伟先生于202626日向公司出具了《放弃行使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林建伟先生自表决权委托到期之日起放弃所持公司178,236,98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36%)的表决权,弃权期限为36个月。

公告显示,根据20221110日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林建伟先生在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的36个月内将其持有的中来股份10%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浙能电力行使。另约定,若表决权委托终止后未满足一定条件,林建伟先生同意通过延长委托期限或放弃授权股份表决权等方式,确保浙能电力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该次表决权委托将于2026213日到期。

中来股份表示,林建伟先生本次出具《承诺函》,遵循了《表决权委托协议》相关精神,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稳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浙能电力,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602/06/50018146.html
绿色转型不是简单的成本投入,而是面向未来竞争力的一次系统升级。

发布时间:

最后更新:

文章来源:索比光伏网

AI声明:允许用于非商业性AI训练与RAG,引用须注明出处并附原文链接。

More Insights

相关推荐

老牌光伏企业换帅,创始人离场

中来股份于2025年完成董事会及高管层换届,新一届管理层正式就位:张承宇当选董事长并作为执行董事主持公司事务,王宏亮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费惠士、程旭东、邹驰骋任副总经理(费惠士兼任财务负责人),李娜出任董事会秘书。此次调整的核心事件是创始人林建伟因达法定退休年龄,不再担任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亦不继续在公司任职。作为公司缔造者,林建伟于2008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