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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个方向!国家能源局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

碳索氢能网获悉,6月4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组织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的通知。

张欣雨2025/6/16 20:12:45
11个方向!国家能源局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

核心摘要

碳索氢能网获悉,6月4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组织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的通知。

碳索氢能网获悉,6月4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组织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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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指出,本次氢能试点工作包括项目试点和区域试点两种形式,覆盖氢能“制储运用”11个试点方向:

1、氢能制取:规模化制氢及一体化;先进柔性离网制氢;清洁低碳氢能综合开发。

2、氢能储运:规模化、长距离输送;高密度、多元化储存。

3、氢能应用:炼油及煤制油气绿色替代;氢氨燃料供电供能;氢储能长时长效运行;能源领域综合应用。

4、共性支撑:氢能实证实验平台;氢能低碳转型试点。

文件还指出,项目试点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总部推荐报送。中央企业下属单位经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申报的,应附所属中央企业总部项目书面支持意见函。中央企业向国家能源局推荐试点的,应附项目所属地方能源主管部门书面支持意见函。区域试点由牵头城市所在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推荐报送。原则上,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中央企业推荐的项目试点不超过5个,同一方向推荐不超过2个;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推荐的区域试点不超过2个。

申报试点项目应已履行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并具备开工建设相关要素保障条件。项目和区域试点原则上在3年内建成投产或完成试点任务。项目试点如新建煤电机组应为纳规项目,改造煤电机组应为合规项目;输氢管道原则上以省内项目为主,涉及跨省(区、 市)的应衔接一致。

绿色转型不是简单的成本投入,而是面向未来竞争力的一次系统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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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氢能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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